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自查与建设任务时间分解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自查与建设任务时间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分解表》,准确把握自查与建设任务内涵。
2.按照《分解表》自查与建设任务划分,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制定落实责任制,将各项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人。
3. 各系部、处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增加相关佐证资料,但不能少于《分解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
附:《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自查与建设任务时间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