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河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冀教师〔2020〕14)。 各系(院、部)、处室要精心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积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并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纸质材料于12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109),电子版(含学习照片)发送至775866412@qq.com。
联系人:刘亚砂 电话:87625017
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 供稿:人事处 |